《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公布,4点变化需要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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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梦瑶
《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3月13日-2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3月26日24时,共收到意见4438条。国家医保局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修改后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予以公布。
小保将这版正式稿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发现,正式稿在以下4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第一,进一步规范“基本原则”的相关描述。
第4条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中,征求意见稿中描述的是“统筹考虑西药和中成药数量、结构和增幅”,而正式稿则将其改为“西药和中成药结构、数量和增幅”,将“结构”放在了第一位。
小保认为,虽然这些文字性调整看似简单,但却能更加明确地显示本次目录调整的重点在于进一步优化药品目录结构,做到“有进有出”,而非简单的扩充品种,进而推进实现医保的“战略性购买”。
第二,进一步明确“独家品种”的定义。
第三,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的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工作方案中首次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以及2016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都仅仅是强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参与。小保认为,这也无形中契合了医保“保基本”的工作思路,基层专家的参与会让这次目录调整更加兼顾基层用药需求。
第四,程序中增加“医保用药咨询调查”环节。
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是几次目录调整工作以来,首次创新性地增加了调查环节。而增加这个程序的目的也显而易见,即切实了解临床实际用药需求,从而让这次目录调整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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